《异界之妖魔大陆》第三百七十七章尊级强者三及《异界之妖魔大陆》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八毛小说网
八毛小说网 玄幻小说 武侠小说 仙侠小说 都市小说 言情小说 校园小说 历史小说 军事小说 网游小说 竞技小说 穿越小说 重生小说
小说排行榜 官场小说 架空小说 耽美小说 科幻小说 灵异小说 推理小说 同人小说 经典名著 乡村小说 短篇文学 综合其它 总裁小说
好看的小说 女人如烟 一世之尊 罪恶之城 孽乱村医 绝世武神 我欲封天 小姨多春 完美世界 神武八荒 官路红颜 全本小说 热门小说
八毛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界之妖魔大陆  作者:尹道長 书号:46848  时间:2018/8/27  字数:3905 
上一章   第三百七十七章 尊级强者(三)    下一章 ( → )
 第三百七十七章 尊级強者(三)

 随着水光两种属性的元素剑凝聚成功,夜冥之后凝聚的是火风元素剑,毫无意外,在混沌之心的強大效果之下,同样非常轻易地就完成了。

 拥有着火风属性的元素剑和夜冥的疾炎一剑有些相似,不过疾炎一剑強在爆发力,而且只能够挥出一剑,而这火风元素剑却是能够凝而不散,支撑长久的战斗,使用这火风元素剑,能够让夜冥挥剑的速度快上三成,剑刃锋利无比,其上更是带着火的灼烧力,剑刃轻轻一挥便是一股灼热劲风扑面而来,视情况之下,夜冥也能够让剑刃产生爆炸。

 一个时辰之后,夜冥已经尝试过各种双属性的组合,凝聚出了无数特性的元素剑,其中有几种组合的威力的确不错,虽然威力没有融合技強大,不过倒是非常趁手好用的武器。

 其实在大多时候,元素剑能派上的效果也极为有限,比如说在和一名和自己实力相等的宗级強者对战时,光凭元素剑造成的优势还远远不足以击杀对方,想要击杀同级别的強者,若是不施展灵印,至少需要双属性融合技的威力,这样一来机会才比较大,当然了,以夜冥现在的底牌,要击杀一名同级别的強者方法多的是,靠着融合技是一种,靠着七种灵印的效果也是一种,又或者凭藉着大量召唤兽淹死对方…

 任何一种方法,几乎都让夜冥能够击杀同级别的強者,甚至越级战斗!

 论到越级战斗,多重属性的融合技更是显着,当初在元素爆裂的恐怖威力之下,哪怕夜冥的实力只有宗级四段,宗级七段的地狂魔同样要被炸死,由此可见融合技的可怕之处。

 灵印更多的是用在同级间的战斗,真正到了拼命的时刻,夜冥仰仗的底牌终究还是融合技,唯有融合技爆发出来的恐怖威力,才能够创造出逆转乾坤的机会,当然了,融合技的消耗非常恐怖,四属性之上的融合技,夜冥就算在巅峰状况也只能施展上这么一次。

 “双属性的测试都结束了,现在来试试三属性…”夜冥心中暗暗道。

 就在夜冥不断测试着各种属性的融合魂力时,一旁的乔儿早已经惊讶得无以復加,这些天来,乔儿曾经从夜冥的嘴里听说过混沌之心的事情,不过当时的夜冥并没有将混沌之心的事情说得太详细,只有说一个大概,直到此时乔儿才真正理解到混沌之心的效果究竟多么強大,或者说是…逆天!

 要知道,拥有多重属性和能够施展融合魂力,这两者之间或许看起来相似,但实际上绝对是两回事!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名有着火风双属性的融妖师,或许他能够施展出单一的火属性和单一的风属性,但并不是每个火风双属性融妖师都能够施展出火风融合魂力,这比例大概是十个里面有七个能做到,而其中的三个则是无法领悟到融合魂力!

 空有两种魂力天赋,但是没办法将两种魂力融合,这同样是枉然,如同当初罗月雨所说的,真正可怕的不是拥有五种属性的融妖师,而是能够施展出五属性融合技的融妖师!

 而夜冥现在表现出来的,显然就是罗月雨当初最害怕的事情。

 从三种属性开始,夜冥同样选择了最简单的组合,光和水两种自然不用说,第三种属性夜冥则是选择了土属性,相较于火、暗、雷、风这四种属性,土属性明显温和一些。

 心念转瞬间,光、水、土,三种属性的融合魂力,夜冥同样非常轻易的施展出来了,不过接下来才是重点,若论起困难程度,凝聚出魂力武器的困难度还要比施展融合技难上不少,当然这不代表魂力武器的威力就比融合技大,只能说是彼此各有优缺,魂力武器持久、消耗少,优势有,却不够明显,另外一方面,融合技消耗惊人,四属性的融合技夜冥更是只能施展一次,但却是胜在威力強大,能够一招定胜负。

 唰!唰!…唰!

 不久后,夜冥挥舞着手上的三属性元素剑,同样完成了"固化"和"维持"两个困难的关卡,不过这一次却是没有凝聚双属性时那么简单了,虽然同样说不算上难,但是已经能够让夜冥花费些许的心神在上面。

 火、土、水…

 光、暗、雷…

 水、风、土…

 各种各样的元素剑一次次被夜冥凝聚出来,经过测试,三属性元素剑的威力非常不凡,已经达到能够勉強重创同级強者,轻易斩杀低于自己实力強者的威力。

 不过三属性元素剑的威力惊人,消耗却同样也不低,维持30秒就必须消耗夜冥体內一成的魂力,如果在和敌人的战斗当中,这个消耗的数字或许还要再⾼一些!

 况且,须知一成魂力还必须扣掉夜冥本⾝恢復的魂力,拥有光耀灵印的夜冥,如今的魂力恢復速度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程度,30秒的时间,夜冥估计能够恢復半成的魂力,换句话说,夜冥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就能够将魂力从零恢復至巅峰!

 但即便算上夜冥惊人的魂力恢復速度,在施展三属性元素剑的情况下,每30秒依旧要消耗体內一成的魂力,300秒之后夜冥就会魂力枯竭,若是战斗中这个消耗还会增加,估计撑上200秒左右就是极限。

 不过对于夜冥这等层次強者的战斗而言,30秒已经足够长了,宗级強者瞬息之间便是斗上十招、百招,30秒足够让他们分出个胜负。

 同理,夜冥強悍的魂力恢復速度,优势单纯只表现在长时间的战斗之下,同等级的战斗中,夜冥的魂力恢復速度虽快,但根本没有多少时间能够让他恢復,最后真正比拼的还是魂力总量!但是如果对方想用想用人海战术之类的方法耗死夜冥,那结果绝对是悲剧了,以夜冥的魂力恢復速度,最不怕的就是消耗战。

 三种属性的元素剑测试完毕之后,夜冥没有再继续测试四属性的元素剑,其中理由很多,最主要的理由还是四属性融合魂力的消耗太大了,根本不适合长久战斗,既然不适合长久战斗,魂力武器的优势便是荡然无存,倒不如直接施展四属性融合技…

 至于五属性融合魂力,夜冥在得到混沌之心之后,曾经施展过那么一次,五属性融合魂力的消耗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之间的差距就好似乞丐和富豪,夜冥的魂力总量就像乞丐一样,根本无法満足五系融合魂力这个富豪,五系融合魂力从施展开始,瞬间就能够将夜冥体內的魂力菗干!

 这情况还是在混沌之心附带50%消耗魂力下降的特殊效果之下,若是没有混沌之心,先不提五系融合魂力能不能够成功施展出来,光是消耗增加成两倍,就几乎让夜冥要怀疑五属性融合技的可行性了。

 可惜现在的殒铁剑已经碎裂了,一直以来夜冥拿着殒铁剑战斗可不是为了当造型好看,别忘记了殒铁剑自从升级成真殒铁剑之后,那可就是升级系统给予的道具了,其中附带着技能威力提升20%、魂力消耗减少15%的效果,而赠予寒倩的玲珑宝剑同样有着一样的效果,然而自从殒铁剑损坏以后,夜冥便是察觉到殒铁剑附带的效果已经失效了,所以夜冥这才捨弃了殒铁剑,否则就凭着那附加的属性,就值得让夜冥一直使用下去了。

 “可惜了,如果能再减少15%的消耗,或许五属性的融合技就有可能性了!”夜冥心中暗暗叹道,至于六属性融合技,夜冥庒根没想过,因为那消耗已经不是"一个人"能够承受的。

 根据夜冥的观察,施展四属性融合技,需要自⾝魂力总量的两倍,以当初夜冥的情况,若是夜冥不燃烧灵魂本源获得额外的庞大魂力,根本无法完成元素爆裂的施展,最终能够顺利施展出来,全部是归功于混沌之心的出现!

 两倍的魂力总量乘上混沌之心二分之一的消耗减半,那就是一倍的魂力总量,只有消耗下降至一倍魂力总量,夜冥才有机会在不借用外力的情况下成功施展将融合技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五系融合技的消耗魂力是5倍总体魂力,代表夜冥的魂力减免至少要达到80%,这样一来才能够在不借用外力的情况下独自施展出五系融合技。

 至于理由很简单,魂力减免80%,这代表夜冥施展招式只需要消耗本来的20%,而五倍总体魂力的20%,正好是一倍总体魂力。

 以此类推,如果消耗达到十倍总体魂力,那么夜冥就需要达到90%魂力减免,因为十倍总体魂力的10%,就是一倍总体魂力。

 不过当然的,如果今天夜冥在一般情况下以一倍总体魂力施展,和燃烧灵魂本源消耗了十倍总体魂力施展,哪怕是同样的融合技,威力自然也要大不相同。

 用游戏的说法来说,融合技的伤害增幅就是一个固定值,假如说四属性融合技能够造成2000%的伤害,那么你给予的魂力越多,造成的伤害自然也就越強了,而如果你魂力不够施展技能,哪怕你的招式拥有2000%的伤害加乘也没用,因为你根本施展不出来!

 这也就是魂力减免的重要性了,一切的前提都是在你能够完全施展出招式之下,而魂力减免最大的功用,就是能够让融合技的使用条件下降,这样一来即便夜冥不选择燃烧灵魂本源,同样能够施展出五属性,甚至六属性的融合技,这样一来当然威力会少了许多,不过只要能顺利施展出来,哪怕是只消耗一倍总体魂力,在融合技的伤害增幅之下也是非常可怕的。

 揉了揉太阳⽳,夜冥索性将思考从融合技⾝上移开,如今的夜冥能够施展出四属性融合技就要知足了,至于五属性、六属性,现阶段夜冥暂时是不用想了,除非他燃烧灵魂本源,否则根本没有施展的可能性。

 看看时间也过去了不久,经过多次的反覆测试,夜冥心神有些疲惫,这会儿便是轻闭着双眼,在保持着警戒的情况下,进入了浅层睡眠当中。  wWW.bA mXs.cOm
上一章   异界之妖魔大陆   下一章 ( → )
八毛小说网为您提供由尹道長最新创作的免费玄幻小说《异界之妖魔大陆》在线阅读,《异界之妖魔大陆(完结)》在线免费全文阅读,更多好看类似异界之妖魔大陆的免费玄幻小说,请关注八毛小说网(www.bamxs.com)